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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禮堂前,先想一想

出身中部某望族的楊姓男子與黃女交往,黃女表示,「第一次」給了楊某,黃女隨即懷孕,兩人成婚,但楊某發覺女兒出生後,「越看越不像我」,透過鑑定並推算黃女在兩人「第一次」前即受孕,楊家認為女方騙婚,提出婚姻無效訴訟,最高法院昨天判決楊某勝訴確定。

男方很受傷 另求償

楊某父親說,兒子已因此事飽受重大打擊,如今還有許多不知情的長官直問他:「抱孫子了沒?」讓他哭笑不得; 黃女則在該事件發生後,鮮少與鄰居互動,黃家人也拒絕對這件事發表意見。

法院除撤銷這樁婚姻,並判決黃女須返還訂婚、坐月子、小孩生活費及賠償精神慰撫金等,合計57萬多元。另楊某也要求返還喜宴花費,不過法院認為,有親友前來祝賀的禮金折抵,此部分未判准。

女友稱第一次即受孕

黃女原是某協會會計,擔任協會理事長的楊父覺得黃女條件不錯,介紹給自己兒子,兩人於94年5月5日開始交往,同月17日發生性關係,黃女向楊某表示,「這是我的第一次」,後來並說她「中獎」懷孕。楊家得知喜訊,連忙提親,在兩人認識不到2個月的同年6月28日閃電結婚。

長的「不像」 DNA戳騙局

女嬰於隔年1月下旬出生,那知孩子越來越大,親友卻覺得越來越不像楊某,楊也發覺不像他,心存疑竇的楊某,於95年4月間到2家醫院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青天霹靂,證明小孩不是他親生的。

另外,黃女生產的婦產科醫院也推算證明,黃女應是94年4月底至5月初懷孕,比楊某與黃女間的「第一次」還早。

楊某認為,黃女明知小孩爸爸不是他,卻刻意隱瞞而騙婚,因此提出撤銷婚姻訴訟。

由以上的案例可知,婚前徵信的重要,若是草草下定論,先前所付出的便很難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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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ewee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