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男子因隱疾無法人道,結婚後未曾與妻子同房,但妻子卻生下一個兒子;兩人離婚後,兒子向法院提出否認子女之訴,由於DNA鑑定,王姓男子與他才是親生父子,台灣高等法院判准他與潘姓男子父子關係不存在。

潘姓男子與妻子在十八年前結婚,婚後潘妻才知道丈夫有隱疾、無法人道,兩人婚後未曾同房共枕。夫妻感情日趨轉淡,漸起口角爭執。潘妻在結婚後第八年生下一個兒子,戶籍上登記為潘的小孩,但潘深知孩子不是他親生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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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利用劉姓婦人與丈夫吵架、離家出走的機會,趁機與劉婦通姦並導致懷孕,丈夫發現姦情後,控告林涉嫌和誘罪。

劉婦知悉東窗事發,否認有外遇出軌,反控是林男強制性交才會懷孕,另涉妨害性自主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劉婦自稱已離婚,林男才與她發生性關係,未涉及性侵與和誘罪,9日昨天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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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男子和妻子新婚時期,瞞著她與公司一名離婚女同事交往,女同事育有1女,疑似因缺乏父愛,竟對男子產生愛慕,最後還向他告白,反而淪為「小四」。直到少女向母親嗆聲「他比較喜歡我」,甚至2人還發生關係,讓母親詫異不已。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陳姓男子任職於某公司,2009年和妻子結婚期間,偷吃一名已離婚的公司女同事,而女同事育有1女,當時其女而年僅13歲,少女疑似因為長期缺乏父愛,對陳男產生愛慕,甚至還向他告白。陳男得知後也對少女稱說喜歡她,2人便私下交往,彼此互稱老公、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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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婦人懷疑自己的丈夫偷吃,整天疑神疑鬼,丈夫受不了為了自清,他坦承有去嫖妓但絕無小三,甚至還將自己去買春的地點畫成地圖。不料妻子真的信以為真,拿著地圖按圖索「妓」,直接找尋曾和丈夫性交易的女子,但對方當然不承認,她竟還找上徵信社調查。

該名家住高雄市陳姓婦人,懷疑結縭20年的劉姓丈夫有外遇,上月便找了王姓徵信業者要抓姦。陳婦稱說丈夫從去年底開始,2人之間的「嘿咻」次數減少了,而且身上還常有香水味,因此懷疑丈夫在外偷吃,每天質問丈夫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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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砂石車輾過婚外情女友,卻裝成是車禍意外!已婚的范姓男子報案,說天色昏暗女友騎機車衝出來被他撞死。

但警方發現屍體被動過,追問他才坦承,當時他在車上和另一名女性友人喝酒,婚外情女友騎車來看到,氣的爬上擋風玻璃阻止他離開,不小心摔落當場被輾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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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夫妻或是男女朋友,一旦有一方外遇,另一方受到傷害後,即便重新復合還是不時會翻舊帳。日前就有一對夫妻,丈夫曾經外遇出軌,妻子將往事重提,丈夫一怒欲對妻子動粗,女兒見狀連忙要母親帶弟弟進浴室躲避。男子此時卻持刀大喊「我死給你看!」隨即便在女兒面前朝自己胸口和頸部猛刺4刀,送醫宣告不治。

「爸爸為什麼要這樣子?」女兒見到父親持刀自刺身亡,不敢置信的大聲哭喊。警方調查發現,該名自戕身亡的男子,和妻子育有1子1女。原本夫妻2人感情融洽,但幾個月前丈夫疑似外遇,雙方常為此而爭吵,2個月前甚還一度驚動鄰居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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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施姓男子與已婚的許姓人妻一年來在彰化縣十家汽車旅館開房間,每回都是以信用卡付帳,許婦丈夫發現二人姦情提告,彰化檢方根據施男信用卡帳款資料查出二人共上床五十八次,彰化地院則依一罪一罰,二日判決施男每罪各處有期徒刑三月,合計共判刑十四年半,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施姓男子與已婚的許姓婦人搞婚外情,從前年七月起,以開車或騎機車分別到彰化市、秀水鄉、和美鎮等地汽車旅館開房間,去年六月間,許婦丈夫從其手機發現二人的曖昧簡訊,許婦矢口否認與施男有染,但禁不住良心譴責,一個月後始坦承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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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孫姓女子懷疑老公和「小三」唐姓女子有姦情,利用行車紀錄器蒐證,錄到兩人疑在車內嘿咻的聲音,有「舒服」、「高潮」等鹹濕對話,怒控唐女並求償200萬元;但桃園地院審理發現,錄音品質不佳,無法進行聲紋比對,難以證明女方的聲音是唐女,判決孫姓女子敗訴。

孫姓女子控訴,3年多前就發現老公疑有姦情,常和不明女子在電話中竊竊私語,她調出2個月、34通的通聯紀錄,懷疑老公與同事唐女交往曖昧,甚至還將家用費全給了唐女,但兩人的警覺性很高,她苦無具體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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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有一名男子,他勾搭小三生子還不夠,竟還結交小四,被元配和小三發現。2人夥同男子強押小四談判,其中小三還威脅小四,如果想和男子在一起,就得付出1千萬才行。事後小四脫困,到法院控告3人,其中男子被判6個月,元配和小三則各判5個月。法官考量3人已和小四和解,得役科罰金、緩刑2年。

法院判決內容指出,鄭姓男子和元配陳姓女子結婚之後,竟又與黃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但2人卻未撕破臉,反而維持這段三角關係,彼此也相安無事。但到了去年2月,陳女和黃女發現,鄭男與一名許姓女子有染,便在去年2月26日聯同鄭男,強押許女上車至旗山糖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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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曾是信義房屋店長的男子,原本有結交女友還同居,不料卻又劈腿「小三」,男子向女友坦承,但女友拒絕分手,男子吞了180顆藥輕生倒地。但女友見狀並未立刻將他送醫,甚至還嗆小三「妳願意離開他,我才願意救他。」小三聽了趕緊報警,不料女友還一度阻撓消防人員救人,導致男子送醫不治,法院依違背法令遺棄罪,判處這名狠心女友10個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男子曾擔任信義房屋安和店店長,他原和女友在台北市復興南路同居。但男子另外劈腿一女子,他在2009年7月23日凌晨5時左右,向同居女友坦承自己有小三,並要求對方分手,卻遭女友拒絕。2人為此事深談到下午1點,男子疑似受不了煎熬,突然說要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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