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簽500萬元“忠誠承諾書”
  婚後出軌遭妻子索賠
  戀愛時,為了表達對愛情的忠貞,小伙韓某信誓旦旦寫下承諾書,婚後如自己出軌,願意賠償妻子500萬。婚後不久,韓某就有了外遇,妻子周某起訴離婚並要求賠償。9月28日,鹽城濱海法院在調解無效後,判決兩人離婚,韓某賠償周某80萬。
  2007年初,韓某經人介紹認識周某,之後便對周某展開了瘋狂的追求,情人節時,韓某當眾向周某寫下價值500萬的“忠誠承諾書”,其中寫道:“我,韓某,保証一生一世只愛周某一個人,絕不移情別戀。如果周某嫁給了我,我將全力掙錢養家,婚後所有的錢都給老婆,如我出軌,淨身出戶,賠償500萬給周某。”不久,兩人結婚了。
  結婚後的幾年里,小兩口經營著一家服裝店,憑著辛勤的勞動,夫妻倆買了房和車。此時,兜里有點錢的韓某開始瀟灑起來,出入各種娛樂場所,最後竟然在外面養起小三,還生了孩子。發現真相後,妻子傷心欲絕,堅決要求離婚。
  法庭上,當妻子周某拿出當年韓某親筆寫下的“忠誠承諾書”時,韓某頓時傻了眼,他早把這事忘得幹幹淨淨。
  “當年就這麼隨便一寫,哄周某開心的,不能當真,承諾書沒有法律效力。”韓某狡辯道。
  濱海法院審理認為,婚姻關系當事人既是夫妻感情的呵護者,也是婚姻利益的維護者。《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忠實的義務;第19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據此,韓某的忠誠承諾書,是一份處理夫妻財產的約定書,是真實意識的表示,符合《婚姻法》關於約定財產制度的相關規定,法律對此應當予以保護。
  鑒於韓某存在重大過錯,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妻子周某獲得70%,丈夫韓某30%。考慮到韓某在外面有了個孩子要撫養,法院給他留了部分財產。根據地方經濟水平和生活水平、韓某的實際履行能力,法院判決從韓某的份額中另外賠償周某80萬元。

徵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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